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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09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2009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国内重点院校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
  2.政治思想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前茅者
  3.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二○○九年南京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首先浏览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了解相关信息,备齐申请材料,并于2009年9月30日(特殊情况者,务必于2009年10月15日)之前,寄送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我部初审、报考院系复审(大约收到申请表3天左右),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类别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备注:本办法 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四、其他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五、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83587067、83587068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编:210009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2009年接受免试硕士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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