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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二〇〇九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复试问题
  1、复试分数线
  2009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按学科门类划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京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附件2)。
  3、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报考院(系)、学校纪委联合确定(预计3月28日确定),复试时间原则上在4月9-14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请有关考生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并留心报考院(系)的网页。
  4、复试验证、成绩核查、信息核对
  复试前,由报考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门牌号码等),用于接收入学通知书、自酬经费、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调档函。
  5、复试体检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本人一寸近照一张,到南京大学医院(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正大门东侧50米)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医院盖章,否则,体检无效)并体检。文科类相关院系考生4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体检,理工类相关院系考生4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体检。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少数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6、复试费用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录取问题
  1、调档政审
  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预计4月底)。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
  2、签定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
  报考我校工学、理学、医学、法学等学科门类,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申请相关院(系)的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附件3:南京大学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4:南京大学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教育部的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后(预计4月中旬),可以按规定办理调剂到外校的手续。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照报考志愿所属的学科门类)、没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到相应地区、生源不足、拟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调剂手续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办理。
  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一般要求统考课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调剂程序如下:
  (1)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招生单位审核申请材料,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
  (3)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4)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查,确定是否拟录取。
  4、保留入学资格
  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算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国防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可以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床位。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5: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经有关院(系)汇总信息后,向学校申请,由学校房产处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2009年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管是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生)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住宿费的高低与住宿条件的好坏有关),且要服从学校安排,不能随意挑选房间和床位。
 
附件1: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件2:南京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附件3:南京大学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4:南京大学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5: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

附件6: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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