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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第 1

第 2

第 3

第 4

哲学 [01]

330

50

50

90

90

经济学 [02]

340

55

55

90

90

法学 [03] (不含法律硕士 [030180] )

330

55

55

90

90

教育学 [04]

330

50

50

180

 

文学 [05] (不含美术学、艺术学)

340

50

50

90

90

历史学 [06]

310

50

50

180

 

理学 [07]

300

50

50

80

80

工学 [08]

290

45

45

75

75

医学 [10]

295

50

50

150

 

管理学 [12] (不含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

350

55

55

90

90

工商管理硕士 [120280] )

总分不低于 175 ,综合能力不低于 90 ,外语不低于 60 ;

总分不低于 165 ,综合能力不低于 90 ,外语不低于 60(2003 年 8 月以前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业务骨干 ) 。

法律硕士 [030180]

330

50

50

90

90

艺术学 [050401] 、美术学 [050403]

330

40

40

90

90

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240

40

40

40

40

60

120

60

1 、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 向上调整 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 、有关优惠及照顾的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只按最大幅度进行,不累加):

(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2 )目前在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 2 门单科可以降低 5 分,后 2 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 10 分;

( 3 )纳入少数民族计划的考生执行少数民族计划分数线,没有纳入少数民族计划、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 5 个自治区、 30 个自治州、 120 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 2 门单科可以降低 5 分,后 2 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 10 分;

( 4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水利工程 [0815]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等照顾专业,前 2 门单科可以降低 5 分,后 2 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 10 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3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另行制定。

 

相关链接:南京大学二〇〇九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附件1: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件2:南京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附件3:南京大学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4:南京大学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5: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

附件6: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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