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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2012年硕士复试办法


  南京大学计算机系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保证硕士生(包括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根据教育部及南京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将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我系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原则,负责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
  2、我系的复试工作由我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并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学科的专业课考试(含笔试、上机考试和面试)的命题、制定评分标准、考试和阅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制定评分标准、考试和阅卷工作;
  (2)负责制订本专业的外语听力和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听力和口试的测试工作;
  (3)按《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要求作好详细记录,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复试小组成员采取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我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计划内与计划外人数)的1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学科,因此可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酌情扩大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南京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内容与程序
  1、复试内容
  复试分专业课程笔试、上机考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专业课程笔试的考试科目为:编译原理、离散数学。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编译原理70分,离散数学8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是闭卷。
  上机考试考察考生的计算机编程能力,采用C++编程语言,使用VC++ 6.0开发环境,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必要的科研技能测试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将复试成绩计入总分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计划内外。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计算方法+数据库)。须由考生在复试审查时提出加试申请。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原件备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原件备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
  资格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3)体检
  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表到南京大学医院体检。
  五、其他
  1、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一律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工龄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相关的研究论文,而报考学术性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等)不得进行复试。
  3、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含复试名次排序)和《南京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一同交研究生院,并于一周内在我系主页(http://cs.nju.edu.cn)上公布,不再通知个人。对于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将会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4、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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