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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维护考生权益,又维护校、院声誉,特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为选拔掌握本学科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学识基础和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动态的合格考生。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组织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口试部分)由各专业组成复试小组负责,每个复试组由5名在职教师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名。参加复试组的老师须无亲属报考本专业。
  笔试命题阅卷核分等工作由各专业负责,学院及各专业相关人员必须按国家机密等级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院方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地点与监考人员及对考卷加密。专业硕士复试与学术硕士复试同步进行,时间为3月17日。具体见复试通知。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选由学院向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提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通知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的120%(含免推生),人选确定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复试形式及分数
  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各占150分。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300分,加上初试总分重新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五、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遵循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不另作详述。
  六、其他
  1、无论选择何种复试方式和计算方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2、专硕的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与初试不同的两门业务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三小时,满分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
  4、复试完毕后,学院在一周内通知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学生。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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