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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考试
  1.准考证下载: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
  2.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考试,共计3门。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于10月27日在我校进行,具体事宜见我校考前通知;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考书目:《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考试为专业创作。
  音乐专业考试要求:
  声乐演唱:任选四首声乐作品(原文演唱一首外国歌剧咏叹调、一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歌曲,一首自选;民族唱法不要求演唱外国曲目)。
  键盘演奏:任选四首键盘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和中国乐曲)。
  器乐演奏:任选四首器乐作品(包括复调作品、奏鸣曲式作品和中国乐曲;民族器乐方向应至少包含一首传统作品)。
  舞蹈编导:自选二个舞蹈作品,技巧展示与即兴创编。
  五、资格审查
  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打印的电子照片上也需加盖公章),然后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至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如我校对考生学历学位存有疑问,必要时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六、录取
  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具体事宜见我校当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经工作单位、考生本人和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第一年为脱产学习,第二、三年为集中授课,论文写作依照南师大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三年学费共360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2.领域和研究方向在网报中选定后即无法修改,如选择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3.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有关招生录取等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上公布,请考生们持续积极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部门及地址:
  南京宁海路122号南京师大(随园校区)美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97)************
  南京宁海路122号南京师大(随园校区)音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97)************
  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大(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2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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