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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各位同学:
  目前法学院经第一轮推免生复试后,法律硕士两个专业还有少量推免生的招生计划,欢迎同学踊跃报名。
  1.接收专业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两个专业。

  2.接收条件
  A.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B.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仅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同时对法学有兴趣的推免生。
  C.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仅接收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的推免生。

  3.复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9日(周五)上午9:00

  4.复试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行敏楼404办公室。

  5.相关准备
  A.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B.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6.联系电话:吕老师:************
  名额有限,请速报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年9月30日

  (实习编辑: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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