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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以及下表中5个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08南京师范大学)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1

音乐学院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2

美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3040508

3

130500设计学

02030405060708

4

135107 美术(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所有方向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六)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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