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单位公告
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
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公共卫生学院(一)各专业限医学专业考生报考,不接受跨学科门类报考。
4.推荐免试研究生占招生指标,2013年接受推免生人数以我校研招网(http://yjszs.njmu.edu.cn/)公布为准,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5.在填写真报名信息时注意以下问题:
1)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保持一致;
2)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应尽量详细并保证一直到2012年7月下旬之前不会变动;
3)报名后应多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有关招生工作信息,网址:http://yjszs.njmu.edu.cn/;
体检、录取、培养费及学习年限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一)201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8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约286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一律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录取。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1)非定向:计划内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计划内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计划外录取,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计划外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六、培养费收费标准
计划外录取考生的学费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报名前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有关通告。
七、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其它事宜
八、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九、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照相,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查询:2013年3月10日左右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3年3月下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中旬参加复试,确切时间以当时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3年6月25日左右。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njmu.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五)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柯巧 陈丞
E-mail: degree@n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