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复试工作公告
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
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三门或四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实验心理学 、心理统计与测量、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4.352口腔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5.701生物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6.702卫管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社会医学、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医学统计学;
7.349药学综合(我校命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8.353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9.308护理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3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