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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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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推免工作政策,审批推免生名单,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免试相关具体工作,受理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建议和申诉,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

  组长:尹佟明、王立彬

  成员:黄麟、姜琪、葛昊、何兴芳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葛昊,电话:************,邮箱:grad2@sina.com

  (三)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制定院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推荐名额及推荐原则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一流学科、基础学科、前沿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推荐名额分配依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结合各学院学科与人才培养质量等相关的因素,确定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教育部下拨的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指标13个,由校团委负责遴选,遴选要求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南林委39号)文件执行。教育部下拨的“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专项补偿计划1个,由化学工程学院负责遴选,专业排名须为林产化工专业前10%。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本学院提交推免申请,学院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坚持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注重学生一贯表现,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5.退役复学大学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南京林业大学《关于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相关政策的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6.申请者本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相关学院网站公开公示。未经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学院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通过审核鉴定后,经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获得推免资格。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用于计算平均绩点的课程限定为2020年9月26日24:00前考试结束并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的所有课程。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包含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学术创新能力不低于25%;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不高于5%,具体标准可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拟定。学院应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量化打分细则,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三)各学院应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与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具体考核遴选办法及综合评价计算体系由各学院制定,学院须对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各专业综合评价分数排名推荐。各学院遴选细则须提前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公布。

  四、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4日前,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须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推免生遴选办法。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院核查备案。学院专家考核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且与该组推荐免试申请者无直系亲属关系。

  (二)9月29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9月29日,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及综合成绩评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9月30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五)10月8日后,“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考生开通,已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可进入系统注册、交费,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推免”系统要求为准。

  (六)10月12日日开始,推免生进入“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五、工作纪律及其它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学院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须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向相关学院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及学校报备声明。

  (二)申请推荐免试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申请者一旦确定被本校录取者,就不得以出国、就业等任何理由提出放弃。

  (三)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录取。

  (四)各院系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五)正式录取通知将在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六)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各学院地址及咨询电话:

  http://gsnfu.njfu.edu.cn/zs/type.asp?id=440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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