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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林业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9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接收条件

  (一)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1.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者(排名第一)。

  3.本科期间省级及以上个人奖项获得者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参加我校2018年暑期优秀本科生夏令营的推免生。

  二、接收学科

  除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外,我校全日制各学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组织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四、复试、拟录取工作

  1.系统注册和网上支付。“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9月22日对考生开通后,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

  2.填报志愿。9月28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待录取功能开通后,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收复试通知4小时内应给予系统确认。

  4.复试。推免生需携带身份证件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复试面试形式。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未达到及格60分者不予拟录取。

  5.拟录取通知确认。复试考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4小时内应给予系统确认,若未给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顺次录取其他考生。一旦考生确认待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如果出现复试成绩不合格;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入学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本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6.公示。各学院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推免生复试成绩形成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

  五、推免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1.优先选择导师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

  2.优先硕博连读

  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免生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3.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出国联合培养。

  4.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将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1)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

  (2)根据学术成果,可申请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20000元,不设名额限制;

  (3)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4)导师给予发放的助研金;

  (5)对家庭困难的部分考生将酌情减免学费,并优先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六、咨询电话

  研招办:85427772

  各学院咨询电话:

  七、其他

  (一)本推免生接收章程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二)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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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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