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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体育学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资格与差额比例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考分必须达到国家当年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2、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考试办法,差额比例为1:1.2。
  3、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部根据差额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并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档案、证件和证明等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面试、英语测试、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身体检查等。
  2、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
  3、面试为结构化口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涵盖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等。
  4、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01、02与03方向和专业学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进行运动专项基本技能的测试;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04方向的考生须进行体育课教学能力(说课)测试。
  5、不具有本科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接受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6、身体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
  (三)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和,其公式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的计算
  2.1“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和专业学位竞赛组织专业领域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以上复试科目成绩各计100分,总计300分。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40%。
  2.2“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和专业学位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
  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英语测试成绩的加权和,以上复试科目成绩各计100分,总计400分。
  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40%。

  二、录取
  1、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和现有成就、发展潜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根据各专业录取人数分别划定总分分数线和复试单项最低控制线。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各专业(或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未录取学术型专业且总分上线的考生可征求意愿调剂到专业学位。总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为先,复试成绩仍然相同者以初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科目均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面试与档案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研究生复试身体检查一般按国家教育部有关高校本科生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身体检查由我院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监督
  1、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纪检、督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实行信息及时公布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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