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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简介

  截至2009年9月,全所在学研究生共159人。2010年我所计划在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工程3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20-30名。
  我所热切希望相关高校为我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批准数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接收推免人数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1 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02 磁性材料与先进机电装备
03 表面工程与再制造
04 燃料电池与新能源技术

20-30人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1 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02 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03 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04 高分子加工
05 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材料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二、报考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在学校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考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三、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如下材料(除照片外其他申请材料全部限用A4纸,并请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申请推荐免试生信息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
  2、经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不得更改格式);
  3、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面试通过后向所在学校领取、填写、盖章后补交,面试前可先提交学校提供的其他推荐免试资格证明材料);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3年所修课程成绩单(5年制的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5、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1寸正身免冠照片3张。
  (二)自愿提供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四、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介及招生目录,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上简称“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进行网上申请,于2009年10月中旬前(具体时间请参见我所网站通知)将申请材料直接寄送我所研究生部。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会收到招生办公室发送的确认短信。网上提交申请的截至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
  (二)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发送通知短信。申请人需按照所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考核及体检。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评、专业知识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实验技能考核、体检和政审。考核和体检时间由我所依据推免申请情况而定(请关注我所网站-招生信息通知)。
  1、综合能力测评。每位考生向复试小组作5分钟情况介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英语水平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听力等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的英语语言交流。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读的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4、实验技能考核。考生深入专业实验室进行实验技能与实验基本知识考核(包括对设备性能、操作流程、操作方法的了解,某项实验的基本操作等)。
  5、体检和政审。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四)录取
  1、经复试后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研究生部对拟接收申请者寄发拟接收函;
  2、考生被接收为推免生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3、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可提前申请来所毕业实习,并在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事项
  1、今年推免系统在考生成功提交申请、面试和拟录取环节均新增了短信确认和提醒功能,务请准确、翔实地填写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报考信息;
  2、申请人须在复试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我所研究生部,我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推免复试具体事宜;
  3、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来所参加复试,通过复试且各类材料完备,其推免资格予以确认;
  4、申请人来所复试,我所免费安排入住和考试体检,凭票按火车硬座标准支付单程车费;
  5、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或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6、考生一旦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列入就业计划。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
  邮        编:315201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柳爱平、范文君
  电        话:*************,86685287
  传        真:*************
  E  -  m a i l:hr@nimte.ac.cnwjfan@nimte.ac.cn


附件: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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