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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通知

 

  南华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临床医院(附一)的:

  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

  报到地点:先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再到招生学院院办或医院科技科。

  4月11日下午同等学历人员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时间:4月12—13日。

  2、其他专业的:

  考生报到时间:4月15日上午;

  报到地点:先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再到招生学院院办或医院科技科。

  4月15日下午同等学历人员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时间:4月16日—17日。

  三、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要在4月10日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

  Ⅰ、少数民族委员会的证明;

  Ⅱ、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Ⅲ、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核: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③英语考试:专业英语(可自带字典)、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五、复试流程

  1、考生凭证件到研究生招生办报到,领取报到单;

  2、考生凭报到单到招生学院(或医院科技科),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3、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3、复试;

  4、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六、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七、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100分)=初试平均成绩ⅹ50%+复试成绩ⅹ50%

  2、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招生学院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考生应到研招办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调档函”“政审表”。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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