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06年考研复试通知
南华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
南华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临床医院(附一)的:
报到时间:4月11日上午;
报到地点:先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再到招生学院院办或医院科技科。
4月11日下午同等学历人员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时间:4月12—13日。
2、其他专业的:
考生报到时间:4月15日上午;
报到地点:先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再到招生学院院办或医院科技科。
4月15日下午同等学历人员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考生复试时间:4月16日—17日。
三、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要在4月10日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
Ⅰ、少数民族委员会的证明;
Ⅱ、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Ⅲ、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核:笔试,由招生学院组织。按二级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③英语考试:专业英语(可自带字典)、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五、复试流程
1、考生凭证件到研究生招生办报到,领取报到单;
2、考生凭报到单到招生学院(或医院科技科),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地点;
3、加试:医学类同等学历考生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卫生毒理学以及其他专业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地点。
3、复试;
4、到南华大学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六、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
七、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综合成绩名次为准。
综合成绩(100分)=初试平均成绩ⅹ50%+复试成绩ⅹ50%
2、综合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招生学院经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果一经确定,考生应到研招办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调档函”“政审表”。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