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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硕士招生专业介绍:金融学

  
  一、 学科简介
  金融学学科属于经济学门类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中的二级学科,是以金融创新与发展、金融理论与实务为研究对象,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研究金融市场的规律、各种金融工具的应用为特征的学科。本学科于200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正式招生。
  
  二、 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适应金融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发展的需要,能够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各种金融工具操作技能,有金融创新能力和金融活动分析能力的在商业银行、投资基金、证券、保险及企业等部门从事现代金融理论研究、金融实证研究的金融专业人才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攻读硕士:2年,30学分;在职攻读硕士:2-4年,30学分。

  四、论文工作
  1.文献阅读:开题之前应大量阅读国内外相关文献,并要求撰写文献综述报告,要求反映报告较全面地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并指出尚待解决的问题。
  2.开题报告: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后,应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开题报告按照学校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在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进行,并由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基层学术组织来组织,至少有3名教师参加。开题通过后,方可继续完成硕士论文工作。
  3.发表论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至少撰写一篇学术论文并原则上公开发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同时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内容必须与硕士学位论文有相关性。
  4.学位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所涉及的研究课题,在理论方面有科学价值,在实践方面有实用价值,并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学位论文应有文献综述,并做到结构合理、观点正确、资料详实、内容完整,英文摘要翻译正确,符合东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排版要求。
  5.答辩要求:硕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之前,应首先确认是否修满30学分,是否提交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以及提交撰写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等;若上述工作和要求同时满足,可按照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提出正式申请并填写有关申请硕士论文答辩的材料;有关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组成答辩委员会及进行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将严格按照《东北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进行。
  
  五、 主要研究方向
  1.金融工程
  2.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
  3.投资银行业务与证券市场
  4.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
  5.公司金融
  
  六、 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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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入学前非经济管理类本科生应补修专业课程的规定
  对入学前非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要求补修如下专业课程:
  运筹学(经济博弈论)、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
  补修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
  1.听课,跟班考试
  2.撰写课程综述报告,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后报硕士点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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