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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东北大学信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学院2020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修订)》(东大教字〔2017〕15号)、《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东大教字〔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20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现将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杨光红院长、武建军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陈东岳副院长和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亓红强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和有效监督,制定实施细则,维护推免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杨光红、武建军

  副组长:陈东岳、亓红强

  成员:郭路佳、李世鹏、李琳、宋晓艳、罗莉蓉、邱菊

  二、推免生(含补偿名额)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五)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达到385分、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达到350分)。

  (六)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团类推免生、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创新特长生的申请条件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或代表队主力队员,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通过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获得推免生资格。

  对各类科技竞赛级别和获奖级别难以确定的,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相关学科不少于3位专家提出认定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小位专家提出认定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小组确定。

  (八)支教团的申请条件

  按校团委有关文件执行。

  (九)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的申请条件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综合排名在前50%以内,可申请参加两年制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具体按学生工作处有关文件执行。

  三、推荐名额确定

  根据本年度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免指标情况,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划定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情况。其中,国防科工补偿名额定向自动化专业(普通班)、电气专业和测控专业,创赛名额单列计划。具体明细如下:
 

专业

人数

学业认定名额

国防科工补偿

普通推免名额

创赛名额

名额总计

自动化

(普通班)

252

31

1

32

14

83

自动化

(实验班)

36

 16

0

16

测控

58

6

2

8

电科

44

5

0

5

电气

66

7

1

8

 

  特殊说明:

  1、按照国家要求,推免生名额分配政策要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等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自动化(实验班)为信息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单独排名,单独排名后推免比例可超过30%。

  2、普通类推免生及补偿类推免生若放弃推免资格,自动化专业名额在自动化总体(普通班和实验班大排名)专业中按照绩点排序进行顺延,其他专业在对应专业内进行顺延。

  3、创新特长推免学生如有放弃或审核未通过的,名额学院另行安排。

  4、国防科工补偿名额为“补偿计划”定向国防科技大学,使用“补偿计划”未被国防科技大学录取的学生,补偿计划作废。

  四、学生资格审查和遴选办法

  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推免生按以下程序确定(补偿名额与普通名额一起作为学业成绩认定类型遴选)。

  (一)学业成绩排名方式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在校前三年(学制五年的按前四年)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进行综合排名,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17〕50号)、《东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18〕106号)等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二)推免生遴选方式

  1.创新特长生的遴选工作由创新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并提出创新特长答辩名单,报创新特长审核小组审核后,下达相关学院,由学院组织进行创新特长公开答辩。未通过答辩者不予推免,名额直接转给学业成绩认定类。

  2.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遴选要求:

  (1)名额按照前三年学分绩点排序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推免生资格,满足推免生(含补偿名额)条件学生,在名额内依次确定推免指标,并签订《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补偿名额与普通推免名额一起作为学业成绩认定类型遴选,按照绩点排序优先选择,一经确认签字选择补偿名额,不得更改。

  (3)关于“双优”同学优先获得推免资格的遴选方式按照《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进行。

  五、工作进程安排

完成日期

工作内容和要求

9月10日前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2019年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分配推免名额。

9月11-12日

启动、部署全校2019年推免工作,各学院制定并上报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公示。

9月12日

各学院公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综合排名,公示双优生名单及材料,创新创业学院上报准确创新特长生名单。

9月12-14日

遴选推免生

9月15日

各学院上报推免生名单,拟推荐学生校内网报确认。

9月16日

学校审核名单并全校公示

9月15-18日

确定两年制辅导员和支教团名单,全校公示。

9月22日前

全校推免名单报送研招网

9月28日后

学生上研招网进行推免报名

 

  六、其他说明

  推免生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学院审核推免生名单,一经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推免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致电83687773进行反馈,联系人: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邱菊老师。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各专业绩点排名公示

  附件2:信息学院2016级本科生各专业双优名单(绩点前30%)

  附件3:创新特长推免名单公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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