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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研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文件精神,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为保证外国语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特成立外国语学院2019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赵雯、赵彩清

  副组长:李欣、赵丽娜

  组员:邓建华、李宗鹏、党晖、姜峰、侯秀奇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及突发特殊情

  况的处理。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五)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团类推免生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遴选程序及名额分配

  名额由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支教团选拔三种方式构成。其中,创新特长学生名额由创新中心认定,支教团名额由团委选拔确认。学院依据教务处下拨的推免名额,在考虑各专业人数的情况下合理分配。

  (一)创新特长评定遴选

  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的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一等奖(冠军)的个人或代表队主力队员,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项目的核心成员,通过创新特长答辩和创新特长审核小组审核,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学业成绩认定遴选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30%内,按照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名单递补,但受学业认定类名额30%限制。

  在校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一等奖学金或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学生,如能够进入学业成绩认定学生额定推免名额的120%以内划定的推荐备选名单,可递进替换额定推免名额中后20%无"双优"资格的学生,获得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推免生资格。

  2015级各专业学业成绩认定名额分配

专业

学生人数

学业认定推研人数

英语

88

11

日语

48

6

俄语

26

3

德语

27

4

合计

189

24


  (三)支教团选拔

  按校团委有关文件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9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学业情况,含绩点排名、获奖情况等。

  (二)9月9-10日,遴选推免生。

  (三)9月1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初步遴选名单。

  (三)9月12日,上报学校遴选结果及名单,拟推荐学生校内网报确认。

  (四)9月13日,学校审核名单并全校公示。

  (五)9月22日前,学校将推免名单报送研招网。

  (六)9月28日后,学生上研招网进行推免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待遴选工作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学生需填写《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学院不再为其办理出国留学、就业等各种手续证明材料。

  (二)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71号)文件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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