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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及《东北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备注

083500

软件工程

12

  

085400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24

普通招生计划

085400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27

中美合作项目计划


  注:1、各类专项计划未在上述招生计划数中列出。

  2、表中“中美合作项目计划”是指“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双学位)。

  二、复试名单确定

  软件工程专业(083500、085400)按统考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复试人数(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并按合格考生(单科和总成绩均符合软件工程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工学】08、【电子信息】0854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备同等资格。

  三、复试形式内容

  (一)复试形式

  我院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学信网(辅平台:钉钉)

  我院钉钉通讯系统已经开通,请及时下载钉钉,如报名时移动电话发生变化,请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发送至细则下方的咨询渠道-联系邮箱:swcyjszs@swc.ne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更改后的手机号码。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测试内容为原专业笔试内容。复试分数满分220分,复试时长约30分钟/考生。

  1.专业测试考核:满分120分,约20分钟;专业测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

  2.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约10分钟,具体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5分;

  (3)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考核:25分;

  (4)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总分。

  四、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须提前准备复试场地,要做到独立的复试房间,可选择家中或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复试环境须光线明亮,不逆光,安静,环境整洁。

  2.考生须提前准备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面试时,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手机(具备音、视频输入、输出功能),用于面试设备,作为主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须带有摄像头),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作为辅机位。

  3.务必提前对设备相关功能进行测试,确保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如无法实现2中设备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5月12日)前,将具体原因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swcyjszs@swc.neu.edu.cn),邮件标题为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无法实现双机位,正文描述具体原因。

  4.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保障有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建议采用电脑有线宽带连接(或手机采用4G信号)进行面试。如采用手机面试,须注意提前充满电。

  五、资格审核与系统测试

  各专业资格审核工作同系统测试环节同期进行。

  (一)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5月12日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bm.chsi.com.cn/)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志愿征集表(见附件),仅报考085400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的考生提交。

  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生成一个文档(PDF)后(范例详见附件),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完成后系统上传。

  (二)系统测试

  1.系统测试时间:5月12日(10:00至16:00)

  2.系统测试平台:学信网

  3.系统测试流程:参加系统测试前,须确认是否完成有关资格审核材料的提交。登陆系统后,查看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未符合要求的,须按要求进行补充。进入候考区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逐次进入面试间,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视频效果,熟悉系统操作功能。测试无异常的考生,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环境、网络,测试异常的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

  六、复试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复试日期:

  5月16日。

  (二)工作流程

  1.考生须于复试当天8:00前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前须将可视范围内的任何复试相关资料清理干净,确保复试期间复试房间内无他人在场或观看,复试全程严禁他人进出。

  2.考生登陆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签署承诺书,接收网络候考室公告及组内通知,保持候考状态,了解复试进度。按照系统提示(或工作人员提醒)进入面试间,进入后须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的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后,手持摄像头按要求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周围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3.复试开始,考生应距离电脑(手机)屏幕一定距离,并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或提问)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离开面试间。

  4.复试期间,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注意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通过系统群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同学院取得联系。

  七、复试录取规则

  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一专业涉及分组:

  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一)软件工程专业(083500)的录取规则:

  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后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复试后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均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数学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二)电子信息专业(085400)的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总成绩高的考生的志愿。

  2、具体操作及时间安排

步骤

日期

具体时间

考生注意事项

提交

志愿征集表

512

下午15点前

考生将志愿征集表连同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一起提交至复试系统。(见   “资格审核”处)

公布复试成绩

待定

待定

查看本人复试成绩及排名

考生申请

修改志愿

(公布复试成绩后)待定

待定

申请修改志愿的考生将“志愿修改申请表”发送至   swcyjszs@swc.neu.edu.cn,并查看考生的最终志愿

公布拟录取名单

待定

待定

考生查看拟录取名单


  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学院网站(http://sc.neu.edu.cn/)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按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中美合作”项目介绍见网址:http://sc.neu.edu.cn/2020/0508/c144a170535/page.htm

  在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前期填报的志愿情况,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采取“分分清”原则依次录取,即将复试合格的所有考生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复试后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者排名靠前),依次按考生所报志愿确定拟录取项目,如果考生所报第一志愿已满,则考虑这个考生所报的第二志愿,排序在前的考生志愿未处理完时,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志愿。按此方法直至录满或录取结束。

  注:复试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初试总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复试后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数学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八、咨询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swcyjszs@swc.neu.edu.cn

  九、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联系部门:软件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rent@swc.neu.edu.cn

  受理时限: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十、其它

  1.学院坚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复试平台运用两识别即“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四比对即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东北大学软件学院,如有与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及学校政策为准。

  其它事项详见《2020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

  东北大学软件学院

  2020年5月8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doc

  附件2:2020年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志愿征集表(0854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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