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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与工作安排

  根据《东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研院字【2018】9号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定于3月16日至17日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工作的总体精神与安排如下。

  一、学院各学科(领域,含分校)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推免
计划

统考招生
计划

学位类型

备注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16

1

15

学术型

材料学院计划

080502

材料学

84

6

78

学术型

材料学院计划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99

5

94

学术型

材料学院计划

085204

材料工程

184

0

184

全日制应用型

材料学院计划

085204

材料工程

15

0

15

全日制应用型

秦分校计划

085204

材料工程

1

 

1

非全日制应用型

材料学院计划

  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1.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学科(领域)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符合此条件的统考考生,以下称之为校内合格考生),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最高为各学科(包括非全日制和秦皇岛分校计划)拟招统考生数量的130%。

  2.复试人数的计算遵循见小数点进位取整的原则,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复试名单附后。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复试或录取。资格审查于3月16日13:30---15:30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知行楼424进行。

  资格审查时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提供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详细可参考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

  以上材料按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的顺序装订。

  2.复试时间为3月16日---17日。复试笔试时间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地点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冶金馆中心考场四,复试面试时间为3月17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见复试通知。

  要求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按上述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

  四、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各专业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上公布的为准,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120分。

  复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拟录取规则

  依据考生报考志愿(报考学院、学习方式),按照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信考核不合格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组内有半数及以上面试教师给出低于60分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其它事宜

  1.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

  2.一志愿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复试(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等)合格,未进入学院拟录取名单的,依照秦皇岛分校相应专业剩余统考计划,根据考生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拟录取,不同意调剂录取到秦皇岛分校培养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出书面说明。

  3.考生参加复试须全程携带初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以备核验,不携带证件或核验与报考及复试通知书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咨询电话************,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七、违规违纪投诉受理地点:知行楼423A,电话:************。受理时段为复试期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其它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联系人张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8日

  附: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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