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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北大学理学院考研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2015年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理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组成如下: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
  组长:王建华(院长);沙海影(书记)

  二、受理申诉、投诉渠道
  学院受理投诉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违纪举报电话:83683675;受理举报地点:建筑馆210室。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推免计划

统考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推免计划

统考招生人数

025200

应用统计硕士

20

7

13

070302

分析化学

36

6

30

070101

基础数学

12

4

8

070303

有机化学

6

1

5

070102

计算数学

8

1

7

070304

物理化学

18

 

18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8

 

8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9

2

7

070104

应用数学

12

7

5

071101

系统理论

5

 

5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11

1

10

071102

系统分析与集成

5

 

5

070201

理论物理

5

 

5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5

 

5

070205

凝聚态物理

8

 

8

080102

固体力学

5

 

5

070207

光学

4

 

4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14

1

13

070208

无线电物理

3

 

3

081704

应用化学

3

1

2

070301

无机化学

8

 

8

085216

化学工程

27

 

27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包含在以上计划中。

  四、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按统招考生计划的130%计算进入第一志愿复试人数,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五、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

时   间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18日8点30-19日16点

地点建筑馆204室。

专业笔试

3月21日上午9点-11点30分

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综合面试

3月22日8点-17点

具体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六、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2、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120分。
  3、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招生学科点具体实施。
  4、综合面试内容
  ①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等情况。
  ②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③考核考生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了解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④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
  ⑤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加强诚实守信情况考核。加强道德品质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考生人文素养、专业以外知识掌握情况、举止、礼仪等。

  七、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面试小组每位成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满分100分)
  如同一专业分几个面试小组,考生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所得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法: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3、录取原则: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②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
  ③面试成绩不合格(平均成绩低于60分或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小于60分,该考生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八、其他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1、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2、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4、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九、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83687647
  未尽事宜按照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复试办法由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解释。
  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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