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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专业介绍:财政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经济学人才。
  1.掌握本门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初步形成专业研究方向,并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
  2.能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手段。
  3.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能胜任高层次研究、教学和经济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财政理论与实务
  2.税收理论与实务
  3.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和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力的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5—3年。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若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在SSCI检索源刊物上或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硕士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硕士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经本专业硕士生导师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30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并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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