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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提高选拔的有效性,精心营造安全、公平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指标与招生学科(专业学位)

  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19个硕士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预计为55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约为168名)。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招收计划内非定向及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计划人数。非定向、定向比例约75%。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用人单位推荐,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人员,录取时正式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协议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我校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进行选择。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应与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方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

  五、报考点选择与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一)、所有报考我校设计学学科、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其他学科(专业学位)的考生均须在北方工业大学参加初试,在全国网上报名系统须依次选择“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

  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三)、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方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四)、打印准考证

  2012年教育部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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