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根据《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2020年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预计调剂考生人数。
数学(070100)学科招生计划21人,预计调剂17人。
统计学(071400)学科招生计划17人,预计调剂0人。
(二)我院数学、统计学两学科第一志愿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报考门类:理学[07] |
英语一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分数(学术学位类) |
40 |
40 |
60 |
60 |
288 |
我院无破格复试。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考生复试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须认真阅读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纪律要求、复试注意事项、远程网络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等公告。
2.考生可于5月14日之前准备、并提前熟悉腾讯会议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环境。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见本复试办法附件2、附件3相关内容。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进行实人验证、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面试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按硕士点通知,于考前进行系统调试。
6.复试前完成实人验证,按硕士点通知做好复试准备。
7.开始远程复试。
8.加试:加试考试一般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考生试题公布方式及时间,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时间等。
9.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学院加盖公章,并依客观公正原则进行。复试结果于复试后及时通知考生。
10.考生按学院通知,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以邮寄方式,将办理妥当的政审表格纸质版提交至复试学科(专业)。
1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时间和地点(专家组地点)安排:
统计学学科:5月16日9:00开始,地点:博远楼805。
数学学科:5月24日8:00开始,地点:博远楼805。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与招生规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我校,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确认复试的考生。
(五)复试考核方式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
学院使用腾讯会议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作为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腾讯会议系统用于复试,另外一个系统作为备用。具体复试注意事项、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纪律要求等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
⒉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也可以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增设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⒊专业综合面试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⑶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原要求笔试课程的相关内容,具体涉及科目及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⑷科研创新潜质。
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⑹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⑻实践操作环节考核,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考生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⒋学院参照《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核考生英语的实用能力。
⒌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一并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复试流程
请参见本复试录取办法附件2复试注意事项中有关内容。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80%
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测试成绩*0.2。
复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百分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十)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两学科网上调剂工作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相关要求进行设置。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00。如有其余调剂批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随时关注研招网调剂平台调剂信息及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若因故不能参加复试,请考生在5月22日16:00前电话:***********和邮件:weina@ncut.edu.cn告知。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调剂基本程序
(1)考生认真阅读我院调剂具体要求,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遴选调剂考生、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3)我院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调剂复试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接收复试通知。
(5)考生按复试通知,招生远程系统复试准备,实际参加复试,接到通过复试通知后,办理体检及政审事项。
(6)我院向通过复试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通过复试调剂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接收待录取通知。
3.调剂考生遴选依据与程序
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员集体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专家组参考考生考前所学专业、原报考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因素,遴选调剂考生。
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后,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
5.调剂信息发布
(1)我院确定并公布相应学科(专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结果等。
(2)我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咨询问题。
6.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
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程序,复试比例,复试考核方式,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加分原则和依据,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办法,录取基本原则等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
(十一)录取工作: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各学科负责解释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名单、通过复试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于5月13日9:00之后查询统计学科复试名单,5月22日9:00之后查询数学学科复试名单;于5月17日10:00之后查询统计学科复试结果,5月25日10:00之后查询数学学科复试结果。
(十三)复试录取办法公布时间、方式:
5月12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办法,同时通过校园网理学院主页(http://sci.ncut.edu.cn/)公布我院复试录取办法。
(十四)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
申诉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申诉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纪检监察室受理考生申诉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本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4.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函调表.doc
附件2: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纪律要求.doc
附件3:2.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注意事项.doc
附件4: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及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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