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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方工业大学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依据,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3〕7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1、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

   分数
报考门类
英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经济学[02]
45
45
68
68
330
法学[03]
44
44
66
66
315
文学[05]
55
55
83
83
350
理学[07]
38
38
57
57
285
工学[08]
38
38
57
57
285
管理学[12] 
48
48
72
72
335
艺术学[13]
34
34
51
51
325

  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分数
报考门类
英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法律硕士(法学)[0351]
44
44
66
66
315
工程硕士[0852]
38
38
57
57
285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41
 
82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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