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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0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办[2005]36号文),2005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80名。

  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4门全国联考。

  注意: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

  四、联考考试大纲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5 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2005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五、资格审查及报名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南昌大学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报考者在7月15日至25日,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jxbm.nc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8日至31日,到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缴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

  六、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 MPA 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 2005年我校 MPA 的主要培养方向为:①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②教育经济与高校管理研究;③政府经济学研究;④公共政策研究;⑤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⑥政府财税管理与金融体制研究;⑦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管理研究;⑧公共管理与统战理论。

  八、培养方式

  我校MPA培养为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二至四年。授课方式有二种:

  1、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2、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九、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南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学位证书。

  十、培养费用

  按赣发改收费字[2004]488号文,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PA中心(南区机械楼四楼)

  联系人:乐老师、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8314912

  地址:江西南昌市北京东路339号

  邮编: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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