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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暂行)


  招生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更有效地选拔符合我校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对考生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加大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审定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等。领导小组组长由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和负责纪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职能部门和相关系部领导组成。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部、招生就业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
  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招生专业领域(学科)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订本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复试小组应由5人组成,成员均应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其中组长由教授担任,专业复试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纪律、规程等方面的培训。每个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应报研究生部核准备案。
  专业复试小组要提前准备好面试题签,设计好实践操作环节。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程序、试题及评分标准的确定,由专业复试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专业复试小组内部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在复试过程中要根据复试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强化复试考核和诚信评判,切实将考生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确定复试考生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复试标准并事先公布,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根据考生成绩和复试标准按差额原则确定,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经校分管领导审定后,公布最终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书,安排复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和考生资格审查。
  (1)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按国家收费标准向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各专业应认真审查由校医院出具的考生体检报告。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录取。
  (2)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负责检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原单位提供,密封)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要认真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身份和复试答卷,严防冒名顶替,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3)各专业复试小组应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象信息是否一致,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4)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部分。
  (2)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3)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由学校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命题(A、B卷),统一组织考试。主考、监考由研究生部选派正直、正派、原则性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同时,主、监考人员负责笔试现场考生身份的确认,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4.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的基本应用能力(含听力)。
  (3)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20分钟左右。其中,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含实践操作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考生诚信评判);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外语听说与应用能力。
  综合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或操作)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或上述两种方法相结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各位面试教师打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也可进行录音。
  (4)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5.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6.总成绩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总成绩/3)×0.35
  7.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要和考试命题教师及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防试题泄密,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成绩,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各专业应将复试结果和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部备案。
  (4)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科专业的生源情况,依据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专业的调剂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等,依次确定拟录取为公费研究生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3.对于经过调剂仍完不成招生任务的专业,可录取部分线下一志愿考生。线下生复试分数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拟录取的线下生,均为自筹经费研究生。

  五、其他
  1.本规定如与当年国家、省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省文件为准。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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