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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和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招生专业领域(学科)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订本专业领域的复试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复试小组应由5人组成,成员均应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个小组须配备1名记录员。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根据考生成绩排名和复试标准按差额原则确定,差额比例根据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今年两个专业招生计划为20名,差额比例为150%左右。
  2.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体检和考生资格审查。体检由校医院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审核结果需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究生部备案。
  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试方式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含听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部分。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4.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的基本应用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A、B卷),统一组织考试。
  (4)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20分钟左右,其中,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含实践操作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包括: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考生诚信评判);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专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本学科专业外语的听说与应用能力。
  综合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或操作)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或上述两种方法相结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面试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和评分标准的统一性。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各位面试教师打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过程应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也可进行录音。
  5.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
  6.总成绩
  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5+(复试总成绩/3)×0.35
  7.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各环节中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责任,要和考试命题教师签订保密协议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严防试题泄密,出现问题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成绩,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各专业应将复试结果和审核意见报研究生部备案。
  (4)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参加复试的考生,由研究生部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根据学科专业的调剂生源情况,综合考虑全部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等,依次确定拟录取为公费研究生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五、复试录取工作程序
  1.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部报到,填写《复试登记表》,交验复试通知中要求携带的材料,并通知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笔试的时间、地点。
  2.考生到各专业(学科)报到,获取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抽签决定综合面试的分组和次序。
  3.专业课笔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外语笔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5.综合面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7.体检。严格按国家有关体检要求进行。
  8. 各专业将审核签字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身份确认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评分统计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各专业应存档保管5年以上。
  9. 研究生部负责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然后对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和复议
  1.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考生可于录取名单公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复试录取结果应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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