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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专业介绍:思想政治教育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善于与人合作,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等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级学科,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规律和实践为研究对象。
  主要研究方向及其内容:
  1)中外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国内外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最新理论和动态;对中外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进行比较研究。
  2)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有效管理的特点和规律;研究青年成长成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及有效应对机制;探索新时期青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理论和新模式。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研究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规律;研究多元文化冲击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重建及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巩固等问题。
  4)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企业文化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联系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模式的创新;积极探索电力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模式及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和新方法。
  5)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著作蕴涵的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丰富内容和理论精华;探讨中国传统思想教育以德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和循序渐进、由低至高的方法;研究革命传统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意义和价值。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培养。充分发挥导师、学术群体指导研究生的作用。
  可跨学科专业或与有关研究部门、企业联合培养。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硕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人员协助指导。
  采用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硕士生培养可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2.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采用弹性学制,一般为3-5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其中课程学习1年,论文工作1~1.5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1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1学分。非学位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以同等学力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必须补修三门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补修课不记学分。对跨学科专业考取的研究生,是否需补修相关课程由导师决定。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一)开题报告
  1.开题应在第一学年末或第二学年初完成。从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不得少于1年时间。
  2.开题报告的内容不得少于3000字,应当包含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中引用的外文文献应不少于5篇。
  (二)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第四学期前三周内进行论文阶段中期检查,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3至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论文完成的可能性等进行全方位的考查。依据论文中期检查的结果,学生可提出3年毕业申请,导师及专家组根据论文工作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其3年毕业的申请,并由所在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实践环节
  硕士生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有教学实践和专业生产实践两种形式。在第二、第三学期研究生应参加部分教学实践,如讲授大学本科课程的部分章节,参与指导课程设计、实习、实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或结合科研课题到生产单位参加调研和生产劳动等实践工作,总工作量应达到40学时或5个工作日。
  (五)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1.以第一作者身份(如果是第二作者,其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撰写一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进行学术交流。
  2.在全国“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大型课外科技作品或学术竞赛中获鼓励奖及以上一项。
  3.在省(市)级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一项。
  4.获学校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一项,本人排名在前5名。
  在学期间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署名单位必须是华北电力大学。在职培养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与华北电力大学合作的科研项目,并且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将作为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对硕士生本人,在获奖、鉴定或发明专利成果的署名单位上不作硬性要求,但华北电力大学作为合作方必须在科研成果中有所体现,也应当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体现的成果,在学位申请时将一律不予考虑,仅作为参考。
  (六)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使硕士生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
  5.硕士生在学期间,需根据学校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和所在学科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术论文的发表要求,方可要求审议学位。

  六、其他
  研究生申请3年毕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记录;
  2.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30%;
  4.经导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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