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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网站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单位的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不按公告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9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一、 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上述报名时间段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免费注册后,方可进行正式报名和交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报考2011年华北电力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1年华北电力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四)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的学校代码为10054,在北京地区的报考点为华北电力大学,考点代码为1162。报考我校的以下考生必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1162)做为报考点,且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1、北京地区的统考考生;
  2、报考单独考试的京内、京外考生;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考试、工程管理硕士的京内、京外考生。
  报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京内考生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五)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六)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七)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拍摄电子照片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14日,地点为考生自行选择的各省市招办的报考点,逾期不再受理且报考资格无效
  确认程序为: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出示由教务部门提供的修过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八)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应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九)2011年试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学校不再打印、邮寄准考证。
  二、关于报考资格的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考生初试前,我校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初步核对,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详细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详细审核在复试前进行。如果考生没有按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2011年华北电力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复试的,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二)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网报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四)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乃至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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