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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考研推荐免试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北京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类别只限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
  接收人数为20名,会计和审计专业各10人。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教育部当年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09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四)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者或能证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绩、GRE成绩、雅思成绩等。
  (五)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八)身心健康,体检要求合格。
  (九)、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三、申请办法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2年9月1日-9月16日,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网
  (http://http://211.71.36.110/zsgl/tmsgl)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并请于2012年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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