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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

  为做好法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1.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程序、申报条件、选拔办法、选拔结果等均予以公开。

  2.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业成绩。以学业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同时要综合考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主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教师代表、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具体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沙鹏甘培忠

  成员:吴双全贺军文康建胜张航涛李川

  三、推荐类别及名额

  (一)普通推免生。学校分配给我院2020年推免生普通名额共9个,不分专业型和学术型。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的推免生普通名额分别按照本专业学生人数占全年级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确定。法学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6个,知识产权专业推免生普通名额为3个。

  (二)创新人才推免专项。2020年全校“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名额共70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审核,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答辩后确定人选。

  (三)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研究生支教计划由校团委统一负责遴选。

  四、总体申报条件

  1.被推荐者应为我院2016级本科在校生,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被推荐者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被推荐者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藏区内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类学生。

  4.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或者在托福、雅思等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各项重要的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为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过志愿服务、国际交流、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优先推荐。

  五、普通推免生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1.符合总体申报条件;

  2.大学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班级学生排名前35%(含35%)。

  (二)选拔办法

  1.确定推荐人选的原则

  推荐人选资格按照“综合测评入围,选拔成绩确定排名”的原则予以确定。首先,对各专业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位于本专业前35%(含35%)的学生获得报名资格;对所有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再按照各专业的选拔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

  2.选拔成绩计算及排名

  选拔成绩=前三学年学业成绩*80%+面试考核成绩*20%

  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大一学年学业成绩×30%+大二学年学业成绩×35%+大三学年学业成绩×35%)。

  面试考核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单独组织实施。

  (三)拟推荐人选公示

  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后,在学院网站或易于师生监督的场合公示7天,广泛征求意见。

  (四)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的,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而后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但不能突破总体申报条件的资格限定。

  六、创新人才推免专项人选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1.符合总体申报条件;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如参加过创新创业项目或导师科研项目,且有科研创新成果;或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参加省级(含区域选拔赛)及以上专业学科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提交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一份;

  2.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班级排名证明一份;

  4.学院学工组出具的写实材料:学生在学期间的表现;

  5.提交为本人授过课或熟悉本人情况的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署名推荐信各一份(其中1名应为接收导师);

  6.《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学校推免文件附件),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含在线发表)、出版的专著,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获奖证书和论文或专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以上提交材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七、材料提交时间

  符合相应类别推免生申报条件的学生应按期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最迟须于2019年9月16日中午12点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法学院综合办公室(齐云楼1628)张航涛老师处,教务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报送材料。此外,9月17日16:00前将答辩用PPT发送至jxk@lzu.edu.cn,答辩当天核准个人信息。面试按学生所在专业所属学科分为文科、理工农科、医学三个小组进行,面试顺序由教务处随机确定并在面试前通知学生。面试分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学生采用PPT向专家组汇报个人基本情况及对申报学科、专业的认识,重点介绍本人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潜质,列举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事实依据,如参加项目及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每位学生汇报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2分钟。学校将于9月19日组织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教务处网页适时发布。

  获得“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资格的学生,应按照《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中申请的学校、专业填报推免志愿。

  八、其它事项

  其他有关推荐免试类型的具体办法,按照相关单位公布的选拔方案执行。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联系电话: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张航涛************

  学院本科辅导员李川************

  监督电话:学院纪检委员贺军文************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1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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