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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13年硕士复试通知(学术型)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差额复试:凡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达到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都有资格参加我院的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面试(含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其中专业课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课面试及第二外语口试、听力考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第二外语口试、听力满分为20分,专业课面试与第二外语口试、听力考试成绩合计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为两门,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结束后,第一、第二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权重求和后算出总成绩,分别排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分)。

  2.复试成绩合格后,按如下权重计分排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第二外语20分)×25%]。

  五、录取及奖学金评定:复试后进行成绩公示,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硕士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制度。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根据总成绩确定。

  六、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根据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复试期间,学院组织参加复试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同时由学院党委组织专人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学院
                       2013年3月29日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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