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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3年硕士复试办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
  2013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含强军计划)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课程(2013年招生目录已公布),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计算机类考生还需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学术类考生还需参加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三、复试具体安排
  1、体检
  时间:4月9日 上午 8:3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到
  报到时间:4月9日 上午 10:30-12:00 下午 14:30-17:00
  报到地点:飞云楼(信息楼)202室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报到时提交下列材料并交纳50元/人复试报名费(笔试30元/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缴纳60元/人复试加试费);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查验后交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查验后交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查验后交复印件;
  ④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查验后上交;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档案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兰州大学信息学院复试考生鉴定表》原件(强军计划考生不要求);
  ⑥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未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上线在职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
  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委托培养书面证明”。
  (1)户籍证明: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民族成份证明:由考生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
  (3)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由同意委托培养考生本人的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⑧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可参加复试;
  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后交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其参加复试。
  
  3、复试(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4月9日
  机试(实践技能测试)
  涉及专业:
  学术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
  专业学位: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
  时间:4月9日晚18:00-21:00
  地点:报到时查看

  4月10日
  英语听力测试(含阅读理解)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
  时间:4月10日 上午8:00-9:00
  地点:报到时查看

  专业课测试笔试
  时间:4月10日 上午9:15-12:15
  地点:报到时查看

  科研能力考核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
  时间:4月10日 下午14:30-16:00
  地点:报到时查看

  4月11日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 4月11日全天 上午 9:00开始
  地点:报到时查看

  同等学力加试(2门):
  同等学力加试(1):时间:4月9日 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时查看
  同等学力加试(2):时间:4月10日 下午17:00—20:00
  地点:报到时查看

  
  4、实验室开放日: 4月10日下午 14:00-17:00
  4月12日上午 9:00-12:00

  四、总成绩及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总分和复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笔试成绩*0.2+复试面试成绩*0.3
  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
  复试面试成绩(电子类专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0.2;
  复试面试成绩(计算机类专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5+实践技能测试成绩*0.3+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0.2;
  拟录取名单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排名和录取按考试类型(统考、强军计划、少数骨干)分别进行。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指标。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委培、自筹(在职)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并确定录取专业。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填写《信息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需学生及导师双方签字生效。

     
  六、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文件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兰州大学信息学院复试考生鉴定表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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