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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160人左右,为各种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201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为我校各招生学院2014年录取的人数,2015年各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推免生
  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请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荐免试”栏目中查询。
  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外的其他各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和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4年10月10日-31日,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教育部规定: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联考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3.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按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甘肃农业大学(6210)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广州考生请在“备用信息”栏中注明“广州考生”,深圳考生请在“备用信息”栏中注明“深圳考生”。
  (2)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在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甘肃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甘肃农业大学(6210)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不在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2014年11月10-14日期间,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初试
  (一)《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部规定: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有关考生须在提供以下相应证明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2015年9月1日前有可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4.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二)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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