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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高教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研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成立复试小组,负责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复试对象

  2019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报考我院同时符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志愿调剂我校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考生毕业院校和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原则为“双一流”建设院校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优先调剂毕业和报考“一流大学”建设院校的考生。

  (三)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四)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六)学科门类要求

  学术学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学位各专业。

  四、复试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四部分。

  具体笔试科目请参照《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复试考生认真如实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名。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实际录取人数的120%,择优选拔。

  五、复试安排

  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教师教育学各方向复试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进行。

  (一)复试报到

  时间:2019年3月11日,下午3:00-5:00

  地点:兰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8楼801A号房间

  注: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自理。

  (二)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上线在职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允许参加复试。

  (三)复试考试费

  凡参加复试环节的所有考生均须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四)体检

  时间:2019年3月15日早上8:30-12:0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40元/人)。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复试考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时间:2019年3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8楼805(学术报告厅)。

  2、面试: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占面试成绩的8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时间:2019年3月12日下午14:00—18:00

  地点:兰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8楼805(学术报告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学生活动中心8楼805(学术报告厅)。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携准考证、身份证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

  (六)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2019年3月14日

  方式:在高教院公告栏和高等教育研究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七)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总分÷5×50%,占总成绩的50%。

  2.复试成绩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面试成绩(含专业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0%。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专业面试×80%+外语口语听力×20%)×30%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在复试期间,研究院将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等情况,并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最后确定指导教师。

  (十)学业奖学金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入学报到后统一评定。

  (十一)录取类别确定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定向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在复试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琼

  办公地址:兰州大学大学学生活动中心801A

  高教院申诉电话:************联系人:景老师

  高教院申诉邮箱:gdjyyjy@lzu.edu.cn

  学校申诉电话:************

  学校申诉邮箱:yzb@lzu.edu.cn

  七、未尽事宜依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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