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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考核办法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现制定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博士招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范围:参加2018年普通招考的考生和申请2018年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报到、资格审查

  报到时须出示的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

  ③硕博连读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④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⑤有在职单位的报考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居民身份证。

  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2:30、3月18日8:30—9:00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06办公室

  2.体检安排

  时间:2018年3月19、20、21日上午(空腹,携带1寸照片,40元体检费,(学生支付宝扫码缴费,学院不开发票,确需发票的考生可带体检表到校医院申请开票),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体检表发放给考生。

  地点: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3.笔试安排

  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09:00-12:00

  地点:齐云楼911报告厅、817教室

  4.面试(包括申请材料评价、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18下午14:00

  面试地点:

  齐云楼817教室:基础数学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

  齐云楼815教室:计算数学专业

  齐云楼915会议室:应用数学专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8年3月18下午14:00

  地点:齐云楼928办公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要求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考生复习、等候教室为齐云楼911报告厅。

  三、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部署原则

  1.招生指标分配向高水平、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已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的每位博导每年招收最多3名博士研究生。还未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的博导原则上每年招1名博士研究生,指标充足的情况下可多招。

  2.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考生一同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3.非硕博连读考生,在入学考试结束后即可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二)复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1)学院复试分数线与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一致,学院不再做另外的调整。通过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才具备被录取资格。

  (2)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体检结果和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

  (3)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各导师的意见及复试综合表现,最终确定2018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4)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若出现指标冲突,将根据复试成绩,并由导师进一步考核后,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导师共同决定录取人选。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及布告栏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研究生院。

  2.录取标准及录取排序原则

  (1)硕博连读考生:根据平时表现及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成绩=申请材料15%+面试成绩7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15%),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情况,以及招生指标,由导师确定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2)普通招考考生: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初试成绩中外国语成绩的100%+业务课一成绩的100%+业务课二成绩的35%+复试成绩100%,其中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复试成绩=申请材料15%+面试成绩7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15%。

  3.调剂原则

  坚持导师、博士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导师之间允许调剂。

  (三)不予录取情况说明

  符合以下其中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各科目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分数线。

  4.加试不合格。

  四、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

  兰州大学数学与与统计学院网站(http://math.lzu.edu.cn/)、公告栏(齐云楼806办公室)

  2.申诉渠道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齐云楼806办公室

  电话:************

  邮箱:liuhaijuan@lzu.edu.cn

  联系老师:刘海娟老师

  学校申诉电话:************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五、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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