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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6】11号)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2016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按专业设置考试课程(2016年招生目录已公布),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注:计算机类专业考生在复试中增加了实践技能考核环节,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见本细则相关规定。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能力面试、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3月24日下午2:30-5:003月25日上午9:00—12:00

  飞云楼(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室

  注: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二)复试考试费

  交费地点:飞云楼(兰州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室

  复试考试费标准:50元/人复试报名费(笔试30元/人,外国语口语及听力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还需缴纳60元/人复试加试费);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7.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证明;

  8.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体检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4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试安排

  1.英语听力测试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14:3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请见具体考场安排表

  2.专业课测试笔试

  涉及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时间:3月25日下午14:40-17:4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请见具体考场安排表

  3.实践技能测试考核

  考核对象:软件工程(学术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软件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复试考生。

  时间:3月25日晚19:00-22:00

  地点:飞云楼010机房

  4.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3月26日全天、3月27日上午上午9:00开始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飞云楼请见具体考场安排表

  ☆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六)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27日

  方式:学院在信息栏及学院网页对复试成绩进行公布。

  (七)实验室开放日:3月26日、27日全天

  学院在实验室开放日将安排导师及相关实验室对复试考生进行接待,便于考生对学院导师及相关实验室进行了解。

  (八)复试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笔试成绩*0.2+复试面试成绩*0.3;

  复试笔试成绩(电子类专业)=专业笔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计算机类专业)=专业笔试成绩*0.5+实践技能测试成绩*0.5;

  复试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0.8+英语听力成绩*0.1+口语成绩*0.1;

  2.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排名按考试类型(统考、强军计划、少数骨干)分类进行。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九)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并确定录取专业。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填写《信息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需学生及导师双方签字生效。

  四、本细则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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