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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南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和条件:

  2017年拟招收硕士生55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365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拟招收19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学费8000元/生/学年,我校研究生培养有两个校区(忠山校区和城北校区),基础医学、中医类、公共卫生、法律和管理专业研究生培养在城北校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和药学专业研究生培养在忠山校区。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2、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法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基础医学、药学(不包括临床药学)、公共卫生和管理专业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

  3、报考公共管理专业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4、我校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类、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分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如:105101内科学专业学位,105400护理学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不是5,如:100201内科学,101100护理学)两种培养类型。

  公共卫生、法律、公共管理只有专业学位。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不允许跨专业考生报考。

  6、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结合,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类专业学位招收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注:在研究生学习阶段不能报考本专业的执业医师证的学生不能报考临床、中医和口腔专业学位研究生)。

  对于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

  参加了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培基地“规培未结业的人员”跨专业考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重新规培学习;同专业学生的规培可以延续。

  部分本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研究生时,只能按如下要求报考:眼视光学只能报考眼科学学术学位;医学检验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口腔医学技术只能报考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影像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康复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理学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7、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三、报名:

  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法硕联考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行命题。基础医学综合: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综合: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联考西医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联考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五、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操作技能考核)和体检测试。

  六、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

  1、临床医学、中医类、口腔医学、临床药学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和导师组对应。为便于同一个学科内分组复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栏填写拟报考的导师姓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导师。

  2、专业目录中有外校兼职导师挂靠我校部分专业招生(已在备注栏说明),如: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四川省人民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等。

  3、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导师名字上是浅蓝色字体的,只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如:付祥胜。其余导师则两类学位类型均可招收,在复试阶段由复试组具体确定考生攻读学位类型。

  4、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要求,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三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初复试阶段将享受适当照顾,具体内容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A、我校应届生参加高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选手;B、少数民族考生;C、退役大学生士兵。

  5、我校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A、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约10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B、学业奖学金:覆盖面高达40%(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占所有研究生的比例),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甲等10000元/学年;乙等8000元/学年;丙等6000元/学年);C、国家奖学金:每年30余名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同时,为学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八、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swmu.edu.cn/,进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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