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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领导组的统一领导。

  领导组职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招生督查组、体检工作组、招生咨询组,招生办挂靠学校研究生院。

  招生办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体检、录取等组织协调工作,并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

  各院(所)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咨询和解释,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招生督查组由学校纪检、信访、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监察等。

  体检工作组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及招生办人员组成,负责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体检结果的审定。

  招生咨询组由招生办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院(所)复试工作机构

  各院(所)成立考试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院(所)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所属院(所)的招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2.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

  复试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要全程录像和录音,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提高复试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我校将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招生办根据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安排由招生办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办负责。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1.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4.同等学力考生审查: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招生办发出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招生办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命题范围及难易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具有以下情形者,可以参加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退役后3年内;

  2.少数民族考生(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五)复试组织

  复试由各院(所)负责组织,复试小组具体实施。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分为医学类专业和非医学类专业复试。

  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医硕士、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护理学、护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基础医学、生理学、药学、中药学、药学硕士专业。

  非医学类专业包括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专业。

  1.医学类专业复试

  医学类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20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2.非医学类专业复试

  非医学类专业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公共管理硕士:笔试分为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复试笔试总成绩=(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

  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含专业外语考试,满分为150分)。

  体育硕士:专业理论测试(依据《2019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大纲》进行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2)综合面试

  公共管理硕士:综合面试(含综合能力测试及英语口语测试等),满分为200分。

  法律硕士:综合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及英语口语测试等,满分为150分)。

  体育硕士:专业技术测试(考生自主选择或者考核组指定一个项目进行体育专业技能测试或者运动康复技能测试,20分钟,满分150分)。

  (七)复试结果

  复试结束后,现场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和排名。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二)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业务课科目:699联考西医综合或698联考中医综合),复试合格,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和攻读学位类型。

  (四)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六、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七、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或举报由我校信访办负责调查、处理。受理投诉、申诉或举报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7天内。对投诉、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信访电话:(0830)3177023,信访信箱:xinfang@swmu.edu.cn

  (五)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任何院(所)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2.严守招生纪律。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教学司[2007]37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体检

  考生体检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九、其它

  我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调剂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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