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洛阳师范学院考研报名点公告
一、接受范围及约束条件1、洛阳师范学院报名点代码为4123。本报名点只接受就读于洛阳师范学院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2、报考科目含有311教育
一、接受范围及约束条件
1、洛阳师范学院报名点代码为“4123”。本报名点只接受就读于洛阳师范学院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2、报考科目含有“311教育学”的考生选择:洛阳师范学院。
3、根据河南省招生办规定,报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涉及202俄语、203日语的选择:郑州报名点;涉及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2心理学、313历史学、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08计算机学科等科目以及法硕联考(法学、非法学)、管理类联考的考生,选择:洛阳市招生办公室。洛阳师范学院报名点不接受考试科目中含有以上科目的考生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河南省在研招中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即考生必须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112元/人(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缴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考生一旦现场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3.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加盖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洛阳市招生办公室领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校验码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11月7日-11日(上午8:50-11:50,下午13:30-16:50),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逸夫教学楼G3-114室。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为确保信息准确、提高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提前打印好个人的学籍校验结果,并在上面写上个人的网报编号,以备查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需要在现场采集图像信息(要求露眉、露耳,不允许把眉毛和耳朵盖住,无发带、头巾等),同时采集考生指纹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备考试时进行身份识别。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6、考生在确认现场时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无法修改报考单位、报考专业及个人相关信息,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慎重选择报考单位,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发现有误及时修改。
四、特别提醒
1、今年河南省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考生必须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收报考费用,未交费考生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打印)。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建议保存电子版),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4、凡拟在洛阳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不按上述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教务处考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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