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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教育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


  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我校2012年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201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及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开展全校复试各项工作。
  (二)各培养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制订本院系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院系按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应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考核。
  (四)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校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复试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 )原件及复印件;
  2.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 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 。
  上述材料考生复试报到时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交验有关证书的原件,到院系参加复试时,由院系再查验原件并存复印件,待复试结束后与复试记录一并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复试主要方式与内容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进行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入场。发现有替考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 1.2 倍。
  2.复试主要方式
  (1)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和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的加试(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见下表)。
  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0451教育硕士 复试专业课 同等学历、跨学科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中国古代文学 1.现代汉语
2.中国现当代文学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2.朱栋霖《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97)》(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3.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
4.闫祯《中学语文教学法新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高等代数 1.常微分方程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王萼芳,石生明修订,《高等代数》(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7月。
2. 王高雄,周之铭等编,《常微分方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
3. 盛骤,谢式千,潘承毅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基础英语 1.英语写作
2.英汉互译  
1.杨立民主编,《现代大学英语》(1-4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
2.梅仁毅主编,《现代大学英语》(5-6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
3.丁往道、吴冰,英语写作基础教程(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祁寿华,高级英语写作指南(第二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5.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修订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 
6.冯庆华,汉英翻译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2008。
045111学科教学(音乐) 音乐学基础 1.基本乐理
2.写作
1.夏野编著《中国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2.钱仁康编著《欧洲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3.卢康娥主编《音乐教学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与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时间
  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间及详细日程安排以网上发布为准。
  四、录取
  (一)复试成绩占考生最后总成绩的30% 。其中专业课15%,面试15 %。
  (二)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四)按比例计算考生的最后成绩,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决定。
  (五)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洛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处
  2012年3月12日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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