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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05年我校共有36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是教务部门出具的)方可报考。

  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研究生,且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不受限制。

  五、考试课程为: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二门业务课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工学与管理学中有关专业的统考数学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具体见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复试内容与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课程外,复试时另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录取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优先照顾。我校硕士研究生初录成绩享受边远省、区优惠政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六、学制一般为三年,个别应用型专业学制为二年半(半脱产为三年半),优秀硕士生在完成规定的学分和论文工作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七、凡报考的学科、专业指定的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及外国语考试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信息卡》和《报名登记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考试科目的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

  八、为了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用正楷字在登记表上填写清楚,同时请在报考登记表内放三个写明详细收信人(考生)地址和邮政编码及发信人(我校)地址、邮编的信封,并付足挂号信邮资,供寄发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书和复试通知书用。准考考生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一切函、电务必在信封相应位置注明文件名称及准考证号。

  九、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在考生所在地市招生办查询。

  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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