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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620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6208)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6208)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模式由“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我考点只接收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四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考生,在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6208)参加考试。

  凡是选择“6208”兰州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使用移动端或PC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即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为做好网上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前准备工作

  考生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

  特别注意:

  1.确认期间网报信息不能修改,请在网报期间填报正确;

  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费支付,未缴费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确认;

  3.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照片。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系统地址:yz.chsi.com.cn/wsqr/stu系统同时支持PC端和移动端。

  2、网上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9日,每天8:30—18:00。材料上传时间从11月4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确认系统上传材料。

  确认期间审核未通过但需补充材料的考生,补充材料最终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8:00,逾期无法确认。

  3、网上确认流程:

  按照研招网2020年网上确认系统操作流程进行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步骤及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ge.edu.cn)《兰州理工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流程说明》)

  网上确认需要上传①本人准考证照片②身份证人像面③身份证国徽面④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⑤本人学生证或学生卡及其他材料(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向计划须提供入伍及退伍相关证明材料)照片,以完成全部确认手续。

  注意:我校在四所高校均设置了照相背板,请严格按照培训的要求,拍照上传照片。

  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4、反馈结果时间: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24小时内通过确认系统反馈(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说明您已经完成了2020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不需再到现场审核,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

  系统反馈“审核不通过”须补充材料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报考资料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无法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2、根据教育部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在网报期间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1)特别注意核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中第七至第十四位的8个数字与考生出生日期栏信息一致。

  (2)正确填写证书号码:应届生学历选填“本科毕业”、学位选择“无”。往届生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电子注册号;若无电子注册号,填写由发证院校编制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

  (3)毕业时间:往届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应届生填“202006”或“202007”。

  3、因往年考试作弊等原因,处理结果为不允许2020年报考的考生请勿确认。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4、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导致无法通过确认的考生责任自负。未及时查看系统及短信提示的考生责任自负。

  5、现场确认期间,对于网上确认操作确有技术困难的考生,可到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寻求现场帮助。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八号楼406,电话:************,2741880。

  6、兰州理工大学考点考场安排均在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1号教学楼、1南教学楼和1北教学楼。

  四、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兰州理工大学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兰州理工大学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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