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外国语学院13年研究生复试要点及要求
一、招生人数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16名。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一、招生人数
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16名。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3外国语学院的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
四、复试
复试时间:2013年4月11-12日,需要携带的证件见第八条
体检:2013年4月8日—10日,携身份证、准考证到校医院领表体检。
报到:2013年4月9日—10日,携身份证、准考证到外语学院办公室报道。(校本部)
笔试:2013年4月11日下午3:00—5:00,综合大楼6楼B-608教室进行语言学笔试。(开卷)
面试: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综合大楼6楼视听会议室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013年4月12日下午2:30,综合大楼6楼视听会议室进行专业水平面试。
五、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合素质面试: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心里健康等;
2、专业知识面试:
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程度,及专业综合素质;
3、英语语言学笔试(开卷):
参考书目为胡壮麟编写的《语言学教程》第三版。
六、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七、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2、语言学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
3、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4、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50%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6、同等学力(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具体请参照我校招生简章。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八、资格审查
1、应届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本科前 7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红章);
2、往届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档案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部门红印)。
九、复试及体检费用按兰州理工大学统一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电话: ************ 李老师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邮编:730050
十一、乘车方式:
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至西关什字站,原地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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