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1.
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只招收初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对于数学科目,只招收初始科目为数学二或数学一的考生调剂。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086000]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方向),调剂平台第一次开通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9点——24点。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调剂考生采取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电子信箱:zhangguannan@lnu.edu.cn
本实施细则由轻型产业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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