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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09年复试分数线、调剂说明

4月3日,国家教育部公布了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经济学类分数线较之去年相比有大幅度下降(总分降幅达20分),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理论经济学专业有招生余额接收调剂。为了做好复试前的调剂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用经济学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阶段分数线
专业 分数线 专业 分数线
国民经济学 334 区域经济学 314
财政学 324 金融学 329
国际贸易学 326 劳动经济学 331
统计学 307 数量经济学 321
金融工程 318 政府经济学 315
投资经济学 338 保险学 305


    二、理论经济学各专业接受调剂申请的基本原则
    1、考生来源:校外考生及未进入我院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复试资格线的考生。
    2、基本要求: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不含独立学院);②本科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相关专业;③第一志愿报考“211工程”院校经济学类专业。
    3、申请程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该系统对审查通过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反馈时间尚未确定。

    三、关于复试工作的说明
    1、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中下旬左右,复试方案及录取原则尚未制定,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网站通知。
    2、专业课复试要求:请考生查看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复试方式为面试的,主要考察考生对经济学基础知识的理解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无指定参考书目。
    3、复试通知我们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如考生手机号码有变请致电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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