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考生报名前请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在线网站(http://202.199.224.25),查询我校2013年硕士
一、考生报名前请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在线网站(http://202.199.224.25),查询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网报时应认真阅读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正确选择报名点。报名点不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地点,而是考生选择参加初试的地点(初试上线后复试在我校进行)。因此,考生应本着在何地参加初试即选择何地报名点的原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点。
四、“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指公共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推荐免试”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单独考试”指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一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的、本校单独组织命题的考试。
五、“考生来源”请按照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科学研究人员”主要指在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人员;“高等教育教师”指在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中等教育教师”指在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技术(职业、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国家承认的各类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人员”主要指离、辞、退职人员以及目前暂时无业人员等。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选择“本科”,“毕业年月”选择“2012-07”。教育部规定此类考生属“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取得复试资格后,仍需进行两门业务科目加试。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指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定向”指研究生为国家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
③“委托”指研究生为企业单位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就业;
④“自筹”指培养费由学校与学生共同筹集,毕业后自主择业。
录取原则依据初试及复试成绩排名,对于报考“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生而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将自动转为“自筹”和“委托”类型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和“自筹”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报考“定向”和“委托”的考生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关系,但须和我校签署相关协议。
七、通信地址的填写
通信地址用于寄发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一定要按“省市、县(乡、街道)、单位(村、家庭住址)”格式详细填写,务必准确无误。
注意:①考生不要根据自己报名时的临时所在地填写临时通讯地址,通信地址必须在2012年11月---2013年6月底期间有效;②所填写的通信地址邮件邮局能够寄达,不要想当然的填写一个邮局不能寄达的地址;③网报结束后,通信地址将无法更改;④在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二个以上的电话,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联系。
八、备注栏内容的填写
备注栏一:凡准考证自取的考生填写“准考证自取”,填写“准考证自取”的考生按我校研究生教育在线网站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再邮寄。
备注栏二:填写拟报考导师姓名,此信息仅供我校统计信息用,最终导师将在复试时经过双向选择后确定。
九、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考生必须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报考点(2126)报名,信息确认、考试地点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确认报名信息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的推荐书(具体详见招生简章)。
九、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在线查询相关通知。
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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