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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办法

  一、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满足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

  2.考研分数满足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标准,本人志愿调剂到我校且我校同意接受调剂者。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08年4月12-4月13日

  报到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楼(第三教学楼)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电话:************,************,************

  乘车路线:在抚顺火车站前百货大楼南侧乘坐805路公共汽车到石化大学下车(乘出租车15元左右可到达)。在沈阳站下车乘沈阳—抚顺大巴到石化大学下车。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2、体检;

  3、专业笔试;

  4、专业综合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6、外语口试及听力。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到校参加复试需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5)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

  (6)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体检用);

  (8)能接收校园广播的调频收音机(也可在我校外语学院租用)。

  五、复试期间具体日程安排请于4月8日后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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