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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外国语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师大研学字[2013]20号)的有关要求,我院即日起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全面启动复试准备工作。两个小组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我院 2013年研究生复试细则内容公布如下:
  一、 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安排:
  (1)2013年4月9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核
  地点:南院外国语学院
  具体安排如下:
  日语、俄语学术型考生及专业学位考生(翻译硕士和教育硕士)在外语楼226室
  英语专业的学术型考生在外语楼222室
  ☆注意:
  同等学力(专科生、成人应届)考生要主动申报身份,确认加试科目,若因本人未及时申报,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2)2013年4月9日下午14:00—16:00  心理测试
  地点:北院海华楼201教室(步行:过北院后山通道;公交:715富民广场终点)
  (3)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10:30    各专业笔试(满分100分
  所有专业学生无二外考试,只参加专业语种统一笔试,卷面成绩为该生笔试成绩。
  地点:北院海华楼201、202教室(步行:过北院后山通道;公交:715富民广场终点)
  具体安排如下:
  日语、俄语学术型考生及全体专业学位考生(翻译硕士和教育硕士)在海华201室
  英语专业学术型考生在海华202教室
  (4)2013年4月10日中午11:40       各专业口试(满分50分
专业口试小组由我院研究生导师组成,每组至少3人,每个导师独立打分,汇总取平均,得出考生口试成绩。
   地点:南院外国语学院楼三合(进楼内左侧二楼)
   人员:全体考生 
   集中候考,按要求和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各自口试考场。
  (5)2013年4月10日下午2:00    同等学力(专科生、成人应届)考生加试
  考试形式为统一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3小时,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弃考、漏考或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地点:南院外国语学院楼320室
  ☆注意:
  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 考生最后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最后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
  三、 关于最终排名:
  按照考生最后总成绩进行重新排名录取。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以全国初试成绩先后进行排名。
  四、 相关规定及考试纪律:
  1、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试小组成员要签署保密及亲属关系回避承诺书。
  3、作弊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不合格的,即专业口试和专业笔试之和低于 90 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成绩低于 60 分的同等学力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6、我校拟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
  7、投诉及问题举报电话:0411-8215-8678 或0411-8215-9697
  五、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情况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2013.4.7
  附:
  外国语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负责人:崔万有
  领导小组成员:卢万成、许凤才、冷慧、陈爱梅、安华春、陈吉荣、王鹏
  
  秘书:魏娜
  相关链接:
  2013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3年考研讨论版
  2013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3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复试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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